錫安山
原名雙連堀,是一處位於台灣高雄市那瑪夏區的山坡地,被爭議性新興宗教組織新約教會宣稱為「聖山」,截至2015年,錫安山約有300名居民。
1963年,原本隸屬於台南長老教會台南聚會所的洪以利亞(原名洪三期)、張約翰(原名張國勝)、朱約拿(原名朱隸華)等人來到杳無人煙的雙連堀開墾;1965年,洪以利亞遇見了創立新興宗教組織新約教會的江端儀,並歸信了該教會,請教會的信徒一同發展雙連堀[3]:156。
1967年,江端儀之女兒張路得把雙連堀取名為「錫安山」[4]:367。新約教會認為,錫安山就是基督教先知以賽亞所預言「耶和華殿的山」,萬民要歸到此山上,此後更多信徒上山朝聖;洪以利亞亦在1978年宣布,該處被神選為今天的錫安山[3]:156。《新世紀宗教研究》指出,新約教會上述建構聖地的模式,相近於早期猶太人宣稱錫安為耶和華所揀選[5]:102。1979年5月10日,接掌新約教會的洪以利亞正式在錫安山定居,同工反對他這樣做,認為他這樣是放下了新約教會的文字工作、以及其他地方教會;洪以利亞反駁指,是神要求他住在錫安山,有如摩西留在西奈山一樣,離開錫安山就像離開神,此後同工的態度有所轉變[4]:370–371。
在1977年7月,台灣的戶政部門整編門牌號碼,錫安山上的信徒總共獲得12個門牌[4]:369。但是,由於當時台灣正處於戒嚴時代,政府不接納錫安山這樣的社區,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在1980年推行「清岳專案」,以警力驅逐上錫安山的信徒[6]。錫安山尚有剩餘信徒,台灣政府當局又進行了多次搜山,並先後以徵兵、法院傳票和警方約談為由,要求其他信徒離開錫安山[7]。結果,所有信徒在1980年4月後不能合法居於錫安山上[3]:157。政府希望新約教會信徒不要在錫安山上聚居,令政府難以管理;新約教會內部提出了兩種處理方式,一是以法律手段重返錫安山,二是指控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並把事件定位為對信徒的考驗[3]:157。
政府與新約教會展開法律訴訟,不少錫安山上的信徒回到地方教會,山上原本的12戶人家剩下三家人不願意離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甲仙教會把一所位於洪以利亞登錫安山之起點的豬舍改為聚集中心,收容不欲離開錫安山的三家人[4]:371–372。其後,行政法院裁定新約教會信徒一方勝訴,數百名警員來到錫安山破壞信徒的房屋、農作物以及其他財物;數名抵抗警方行動的信徒遭到逮捕,並因「竊佔他人之不動產」的罪名而被法院判囚六個月[1]。
1986年至1987年,新約教會信徒隨著訴訟得利而陸續返回錫安山;此後,政府與新約教會仍有零星衝突[7]。1987年8月1日,信眾曾經藉著到法院出庭於總統府前,高舉「蔣經國是暴君,國民黨是暴政,暴君必滅,暴政必亡」的看板[8]。戒嚴時代完結後,中華民國政府對錫安山的態度轉為放任,高雄市政府更把錫安山視作景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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